无故拖欠民工工资“走远了” 情节特别严重将被逐出建筑市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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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7日10:02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从现在起,本市各类建筑企业如果发生拖欠民工工资,对民工上访等重大事件措施不力的建筑企业,将在年检、年审中给予相应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被逐出建筑市场。这是市建委有关部门作出的决定。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本市民工上访催讨工资事件有所上升,涉及拖欠工资金额同比上升20%。为此,市建委专门召集有关企业,布置了落实民工催讨工资工作,要求各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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