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罪犯首次周末回家探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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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7日10:56 南方都市报 | ||
北京:罪犯首次周末回家探亲 离监罪犯需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手续 本报讯前天,经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批准,正在监狱服刑的李某等10名罪犯,身着便装走出监狱大门,与等候在狱外的家人一起回家度周末。这是北京市监狱系统历史上首次对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有关规定,此次批准回家探亲的10名服刑人员,均为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在服刑期间表现一贯良好,余刑一年以内,并符合监狱其他相关规定的罪犯。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北京市女子监狱和清河监管分局茶西监狱是这次工作的试点。这10名放假人员于前天离监探亲,今天下午在规定时间内返回。根据规定,这期间,离监罪犯需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手续,并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准予探亲的各项规章制度。 据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批准在押服刑人员周末回家探亲,是该局为今后实施罪犯日常放假制度所作的尝试。罪犯回家后,与家庭、社会的接触,将有利于他们对社会发展形势形成一定的认识,逐步调整心态,增强适应社会的信心,为顺利回归社会做好准备。 (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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