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禁止“膀爷”上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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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7日11:26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综合消息 南昌市人大常委会最近公布《南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案》,首次禁止扑克、麻将和“膀爷”(赤膊者)上路,对市民一些不良行为进行限制。 修正后的《管理条例》禁止市民在主、次干道两侧人行道进行麻将、扑克、棋类等有碍市容的活动,违犯者将被处以10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条例还要求市民在主、次干道,影(剧)院等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衣冠整齐,不得赤膊。 条例没有对赤膊等行为提出相应的处罚条款。有关方面解释说,南昌有“火炉”之称,存在对赤膊行为难以处罚或处罚面太广的问题,因此寄望市民能自觉执行这一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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