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可获总发行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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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7日11:49 今晚报 | ||
本报讯据中央电视台报道:新闻出版总署日前正式颁布重新修订的《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将于9月1日起实施。这一规定的出台,标志着具备条件的民营发行企业经过批准,将可获得出版物总发行权。 北京二十一世纪锦绣图书连锁有限公司是一家投资3000多万元,在全国各大城市有二十多家图书超市的民营图书连锁机构,公司成立三年来,摊子铺得很大,做得最多的却一直 该公司董事长罗锐韧说:“我觉得一个企业要做大做强,首先是一个市场准入问题,市场都不让你进去,你不可能做大做强,那么这个市场准入问题得到解决,我们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参与市场竞争,很多同行的朋友对这件事都很高兴,而且都积极等待9月1日开始申请。” 民营企业之所以非常看中总发行权和批发权,是因为这两个权力是书报刊企业全面进入图书市场的重要标志。我国发行的书报刊从出版到读者手中,一直是四个阶梯:总发行——批发——零售——读者购买。总发行权是指,出版物总发行单位统一包销出版物的权力;批发权是指,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的权力;在以往,这两种权力只有出版社和省级以上的新华书店才拥有,而个体书商,只能拥有零售权。 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物发行管理司副司长张福海说:“以前民营企业不能拥有总发行权和批发权,而这次放开了,授予他们同等的权力,目的就是要通过市场平等准入,吸引那些资金雄厚、对市场负责的市场竞争主体,参与到出版物发行市场的竞争中来,提高我们的竞争档次和水平,有利于这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克服市场的短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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