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三年做爱一次 还是借来十元买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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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7日14:4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北京房山法院受理一起夫告妻虐待案 北京今天消息 一对夫妻在一起生活三年几乎没有夫妻生活。更让人意外的是,这期间惟一的一次夫妻生活,还是丈夫借钱向妻子“买”来的。近日,北京市房山法院受理了一起丈夫因不堪忍受妻子虐待,要求离婚的案件,在社会上引起轰动。当记者很快赶到房山采访时得知,原告方已经撤诉,原因是妻子已承认错误,并表示今后会好好过日子。 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8月6日下午,记者在房山法院见到了王强(化名)。王强说,不怕别人笑话,她干活累我能理解她,可最让我无法忍受的是为了10元钱,她才和我过了一次夫妻生活,还经常对我又打又骂。 王强缓和了一下情绪讲起了事情的经过。今年7月3日中午,王强向李花(化名)提出过一次夫妻生活,李花说:“拿钱来,最起码要10块钱。”王强为了试探她是不是真的就为了钱,下午跑到乡亲家撒了个谎借了10元钱。当晚,李花和他过完了夫妻生活后,王强拿出了10块钱,李花二话没说把钱揣了起来,还说,当初就是听说他有几万元的财产才和他结婚的。听完李花说的话,伤心的王强回到了河北涿州的弟弟家中。 1993年,41岁的王强与已有两个子女的李花结婚,1996年搬到女方家房山居住。2000年7月,王强突然得了脑血栓,右半身不遂,丧失了劳动能力,家里就靠李花一个人撑着,看病又欠下来8000多元的外债。李花有两个儿女,大儿子已经结婚成家,小女儿正读初中。 王强患病以后,李花对王强的态度也开始急剧变化,又打又骂不说,生活上也没有好好照顾过他,并且还在9月份提出了分居的要求。自此,王强和李花不再有夫妻生活,每次王强向李花提出过夫妻生活时,李花都以干活太累不想这些事为由拒绝了他。 办理这个案子的白法官称,在他所办理的案子中很少遇到这种丈夫受虐提出离婚的案子,如果王强不撤诉要求赔偿,经法医鉴定,他身上的伤确是被李花打伤的,李花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马焱认为,王强生病以后,家庭重担都落在李花身上,李花的压力也挺大,所以她无法尽夫妻义务也是可以理解的。(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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