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瞄小女孩 刑满又作案 四个月内三度奸淫幼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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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7日17:26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因为奸淫幼女被判处六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又瞄上了幼女,四个月时间里连续作案三起,其中两起未遂。日前,福州市检察院以涉嫌奸淫幼女罪,将吴某某提起公诉。 办案人员介绍说,吴某某今年29岁,家住仓山区仓山镇。1996年10月30日,吴某某由于两起奸淫幼女未遂,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去年6月26日刑满释放后,仅仅过了一个月,吴某某又盯上了小女孩。 去年10月19日下午2时许,年仅10岁的小梅与3个伙伴在郑安村与先农村交界处的田间玩捉迷藏。吴某某来到这里,将小梅抱到树下面草地上,并对小梅说“给我摸一下”。小梅挣扎着哀求,并大喊救命。 就在小伙伴们回去搬救兵时,吴某某根本不理会小梅的哀求,将小梅摁倒在地,一边威胁,一边丧心病狂地将其奸淫。这时附近传来脚步声,吴某某赶忙爬起来,逃离现场。 去年7月30日,吴某某刚刚刑满释放一个月后,就对小女孩李某某进行猥亵。幸好路人经过,李某某趁机逃脱。去年9月初,吴某某对村里一位12岁的小女孩小巧下手,未遂。对于这3起案件,吴某某供认不讳。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吴某某选择幼女作为奸淫对象,行为极其恶劣。但作为父母,女儿遇到这样的事情,应及时报案,这既是对自己家人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张镒琛/王光忠/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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