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拒付人流手术费用 女方告男友强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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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8日01:06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 (记者 邓雪实习生方芳)恋爱期间,女方怀孕,由于与男朋友协商人流手术费无着,她以暴力奸污为由将男方告上法庭。昨日,北碚区法院审结了这起蹊跷的损害赔偿纠纷案,判决有违公序良俗的男方补偿女方医疗费、营养费千余元,并承担亲子鉴定费3500元。 恋爱期间怀孕 2002年12月,张小梅与周明康(均系化名)经人介绍相识恋爱,交往中,双方发生了性关系。后来张小梅到广州打工。今年4月,张小梅回到家中,不久又与周发生了性关系。5月中旬,张小梅回广州继续打工,发现自己怀孕。于是打电话给周明康,要求他寄钱做人工流产,双方为有关费用发生争执。5月底,张小梅乘飞机回到重庆,经医生诊断为怀孕。 拒为手术买单 由于周拒绝为其人流手术买单,张小梅向北碚区法院起诉,称两人发生性关系为对方暴力奸污所致。在此案审理过程中,张小梅到医院做了人工流产,同时申请亲子鉴定。经重庆法医验伤所鉴定,周明康是张小梅宫中胚胎的亲生父亲。 法院判决补偿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小梅所诉两人在恋爱期间发生的性关系是周暴力所为,但张小梅没有举证证明,因此,应认定为自愿行为。但张小梅因人工流产,身心健康受到损害,而周明康对此置之不理,有违公序良俗,其医疗费用应由双方分担。故判决周明康补偿张小梅医疗费、营养费等1277元,并承担亲子鉴定费3500元。张小梅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2万元的诉讼请求法院没有主张。消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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