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警总队公布便民十六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8日07:04 湖北日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余凯、通讯员谢先国、赵嵩报道:驾照注销后无须等2年即可重新申请,农用车辆可在当地交警中队上牌……昨日,省交警总队向全省发布16项便民措施。 8月7日,公安部公布了30条便民措施,其中涉及交通管理最多,占了17条。我省在此基础上,根据省情实际再推出“特色”举措。 据了解,与百姓关系最密切的车管便民措施有6条。其中规定暂住人员申请驾照无须省交警总队审批,可在当地进行网上查询;驾驶证遗失、损毁不需等登报30天后再行补证,车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在1小时内补发新证(公安部要求48小时内);车管部门办理机动车转入时不得退档。这些措施大大减少了群众办证往返车管所次数。 此外,全省逐步将办理车牌证窗口向农村和车辆交易市场延伸。首先在洪湖、钟祥两地试行交警大队办理汽车牌证;各大队选择2个以上中队,试行对轻便摩托车、普通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办理牌证;武汉、襄樊、宜昌、十堰等市在汽车交易市场设点办理牌证。 据悉,便民16条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省交警总队公布举报投诉电话:027-87323081。
绝对大奖!订非常笑话短信,送数码摄像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