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规定发生死亡5人的特大交通事故市长要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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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8日07:10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 在8月12日召开的全省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紧急电话会议上,副省长徐宪平曾强调指出,此次会议后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各级政府要向上一级政府说明情况,作出检查,即: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的,乡(镇)长要向县政府说明情况,作出检查;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县(市、区)长要向市(州)政府说明情况,作出检查;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市(州)长要向省政府说明情况,作出检查,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记者 王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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