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中院推行“阳光审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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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8日07:58 扬子晚报 | ||
本报徐州电 一种被称为“阳光审判”的制度正在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推行。 记者在该院立案大厅看到,每一个前来立案的当事人都会收到立案人员发放的一张“监督卡”,卡上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纪律、规定,对法官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电话一应俱全;通过立案大厅内的电子触摸屏,当事人可以随时了解到案件审理的期限、诉讼费收取的标准、案件举证须知等内容。在审判法庭外的大厅里,一封给当事人的公开信告知所有当事人 如今,越来越多的案件审理需要依靠科学的鉴定结论作为定案的依据。在中院司法鉴定处,所有鉴定机构的名册在经过严格审查和公示后全都被输入了微机管理系统,至于最终“花落谁家”,由双方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通过点击微机鼠标来确定。 案件当事人或普通群众,若对案件处理结果不满意或对法官审判纪律、办案作风不满意,均可以通过填写案件监督卡或者拨打市中院纪检监察部门的举报电话进行反映,纪检监察部门一定会认真对待,严肃查处,及时反馈。近日,市中院一名助理审判员因为内部说情被追究违纪责任,受到通报批评并扣除廉洁保证金4000元。 徐州中院一位负责人说,只有公开,才有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市中院大力推进审务公开,目的就是让老百姓在全面知晓法院各项审判纪律和规定的前提下参与诉讼,使监督更有针对性、更有力度。 (李先昭 谭晓兵)(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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