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上岗已成中国各级党政官员晋升主要形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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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8日09:19 温州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八月十七日电(记者齐彬) 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几年来,竞争上岗已成为中国各级党政官员晋升的主要形式。 记者今天从中国人事部了解到,自一九九八年中组部和人事部制定下发《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以来,已有三十五万余官员通过竞争上岗。 去年,中国政府机关通过竞争上岗晋升的官员十八万多人,占同年晋升人数近六成;而一九九九年,仅有一万五千多人通过竞争上岗,不到全年晋升人数的百分之六。 人事部官员介绍说,竞争上岗最初是在一九九四年机构改革和推行公务员制度入轨阶段,以选配和分流人员的手段而运用的,由于效果显著,并得到民众普遍肯定,而在全国推广。 竞争上岗的主要程序是:公布竞争职位与条件,公开报名,考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产生任职人选,然后按规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择优任用干部。 人事部官员认为,竞争上岗是一种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主要特征的官员选拔任用方法。这一方法拓宽了选人用人渠道,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遏制了托人说情、跑官要官、近亲繁殖等不正之风;打破了“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的陈腐用人观念;在官员能上能下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有利于激励公务员分发进去,提高行政机关的效能。 几年来,竞争上岗在上至中央国家机关、下至乡镇街道的范围内普遍推开。目前,已有三十二个国务院所属部门以竞争上岗形式选拔处级和司局级干部;各省区市也对部分厅局级职位实行竞争上岗;参与竞争上岗人员的范围不断扩大,如水利部八个副司级职位,参与竞争的达一百六十四人;竞争上岗的方法和程序也愈加成熟、规范。 人事部官员表示,竞争上岗是一项新制度,在发展过程中还暴露出不少问题,如一些官员存在认识偏差,担心没有经验会搞出乱子;部门和地区间的实施情况不平衡,中央机关的一些部门还从未开展过竞争上岗,地方各省区市的发展也不平衡;操作还不够规范,等等。 人事部官员指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竞争上岗,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推行竞争上岗,要将其作为一项制度;二是要着力提高竞争上岗考试的科学化水平,真正使优者上,劣者下。据透露,中组部和人事部正在起草《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以规范竞争上岗的运作程序,提高科学化水平,积极采用现代测评技术,提高选人质量。(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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