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资办文化 税收优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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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8日10:18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日前从省文化厅获悉,文化部门打算逐步降低民间资本的准入“门槛”,开放更多的领域吸纳民间资本,并在审批、税收方面给予优惠措施。在今后的文化建设中,民间资本将成为一支生力军。 据悉,这次将向民间资本开放的文化领域包括图书馆、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各类文艺活动和赛事承办、文物考古发掘、音像出版、电影发行等各个方面,同时允 记者了解到,这次将采取5种方式吸引民间资本:政府可与民间资金共同出资;民间资本可与其他经济成分共同注资,也可在国家法律法规对民间资本独自控股没有明文禁止的所有文化建设项目内独家注资;或者政府与民间资本签订协议,接受私人机构在一定时期内集资建设某一文化设施并进行管理和经营使用等。同时欢迎民间资本对公益性文化项目直接赞助和捐赠。 作为回报,文化部门对介入文化建设的私人机构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和适当的奖励。对文化事业进行捐赠和赞助,或曾经捐赠或赞助过文化建设,在捐赠、赞助5年内用其自有资金投资兴办文化产业的私人机构,在税收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另外,对公益性设施建设捐赠或赞助数额占基建总投资20%以上的,还可出让馆舍、展厅的冠名权。 (本报记者 李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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