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港澳居民内地诈骗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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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8日11:57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曾庆春 实习生/陈冰通讯员/张慧鹏)近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香港居民贺瑞诚、澳门居民陈云瑞诈骗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贺瑞诚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判处陈云瑞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贺、陈两人利用港澳居民身份骗取内地商人信任,在内地四处向人鼓吹他们集团拥有巨额资金,现准备将这些资产不定期投入国家建设,并声明,如要将该资产引回国内,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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