撑起一片湛蓝的天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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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8日12:35 法制日报 | ||
编者按: 中国妇女九大将于8月22日在北京召开。这是中国妇女在新世纪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全国各族各界妇女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迎接中国妇女九大的召开,本报从今天开始推出一组报道,回顾中国妇女八大以来的5年间中国妇女运动的辉煌足迹。 本报记者陈丽平 2003年3月,青海省西宁市一名叫陈瑾的9岁女童被继父打瞎右眼。省妇联权益部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新闻单位对此事进行了追踪报道。了解到陈瑾的家庭经济状况不好后,省妇联协调市眼科治疗中心等单位给予帮助,不仅为陈瑾募捐到社会各界捐款2.3万元,还专程派一名干部到北京陪小陈瑾动手术治疗。 小陈瑾的遭遇是不幸的,但同时她也是幸运的。在突如其来的灾难面前,她得到了社会各界无私的关爱和帮助。目前,陈瑾的继父已被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小陈瑾的伤势也已得到有效控制。经过数月奔走呼吁后,省妇联权益部的同志们此时心中总算有了一丝宽慰。 类似这样的事件,对常年奔走在维权一线的妇联干部们来说,比比皆是。为了让更多妇女头顶上那片湛蓝的天空不再有一丝阴霾,这些年,她们不知费了多少口舌,想了多少办法,又经历了多少不眠之夜,走过了多少坎坷路途。 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近年来,在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工作思路指导下,各级妇联对新时期维权工作的定位、内容、机制和载体进行了深入思考和大胆尝试,维权工作的社会环境不断优化,法律体系逐步健全,社会化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专兼职结合的维权干部队伍不断壮大,妇联维权工作已进入历史最好时期之一。 加强源头参与推动相关立法 要解决事关妇女生存与发展的重大的带有普遍性的权益问题,就必须加强源头参与,为制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鼓与呼。这是各级妇联组织的共识。 长期以来,各级妇联组织积极参与立法和决策,大力推进建立与完善以宪法为依据,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以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为支撑的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体系。 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保障。为了解决一些地方农村妇女土地经营权受侵害的问题,各级妇联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过程中,全国妇联一再建议在这部法律中明确写上保护妇女权益的条款。经过多方努力,2002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有3条对保护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针对家庭暴力问题在信访中反映突出、呈上升趋势的情况,湖南省妇联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大量调研,1996年1月,向省人大常委会呈送了《关于请求将制定我省反家庭暴力法规纳入1996———1997年地方立法规划的报告》,并承担了禁止家庭暴力法规试拟稿的起草任务。经反复修改,多次论证,2000年3月,湖南省九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这是我国第一部由省级人大出台的反家庭暴力地方性法规。一石激起千层浪,截至今年5月,全国各级妇联陆续推动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97个地(市)、142县(市、区)制定了这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 加强机制建设构建维权格局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过程中,妇联维权工作逐步从内部走向社会,整合资源、协调各方、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创建了大量社会化的维权工作载体,切实把维权工作落实到基层。 近年来,各级妇联推动建立维权联席会议、特邀陪审员、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合议庭、维权法庭等工作制度,创建各种类型的社会维权工作机构,提高了维权工作的整体水平。据不完全统计,各地妇联协调法院建立维权法庭近三千个,维权合议庭五百四十多个,妇联干部担任特邀陪审员一万余名。截至目前,省、地(市)两级共建立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机构三百五十余个,包括省级22个,地(市)级330余个。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全国妇联积极呼吁、多方协调,推动成立了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央国家机关等14个部门组成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对于加强妇联组织的源头参与、增强宏观维权能力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在构建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中,妇联组织有效发掘和利用国内外援助机构、民间妇女组织、社会团体、志愿者队伍等社会资源,为他们搭建平台,提供信息,整合力量,直接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服务。陕西省仅省妇联直接组织联络的高校教师、法律工作者、新闻记者和社会热心人士等维权志愿者就有七百多人。依靠这批志愿者,省妇联先后开通了妇女问题热线、家庭暴力预防和辅导专线、“148”维权专线,1999年成立了第一个由社会志愿者组建的陕西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3年来,三条维权热线和服务中心,已为29个省区市的7000名妇女提供了法律心理咨询服务,调解和代理侵权案件90件。 加强网络建设提高维权实效 各级妇联以适应基层妇女儿童维权需求为出发点,大力加强基层维权网络建设,不断扩大维权工作的覆盖面,努力将维权工作落到实处。许多地方妇联在城市社区成立了法律帮助中心、反家庭暴力庇护(救助)中心、“110”报警中心(点)、社区维权岗、家庭纠纷调解站等,在农村设立了投诉箱、投诉站,并积极开展维权的国际国内合作项目,使需要维权帮助的妇女儿童从中受益。 地处川陕交界秦巴山区的岚皋县,山大沟深,交通不便,妇女有了维权问题想投诉往往难以实现。经过多方努力,1995年3月,县妇联与县法院率先建立了陕西省第一家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投诉站,并在全县14个乡镇建立了投诉点,在331个行政村设置了投诉箱。1998年,安康市妇联在总结该县经验的基础上,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成立了安康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投诉调解中心,并在全市建立起市、县、乡(镇)、村四级维权网络,形成了市有中心,县有站(投诉站),乡镇设点,村挂箱的维权绿色通道。 各级妇联大力加强信访工作队伍和网络建设,建立健全了五级信访网络,形成了领导信访接待日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掌握和运用现代化工作手段,创建了多种形式的维权服务渠道。截至2003年5月,全国31个省区市妇联开通了6181条妇女维权咨询热线,各地妇联设立各种法律帮助和服务机构8958个。1992年以来,全国四级妇联共处理群众信访案件463万件(次)。 在为维权工作硕果累累欣喜的同时,也必须看到,随着改革的深入,妇女权益保护工作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新情况、新问题。但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各级妇联发挥创新、创造、创业精神,维权工作就一定能迎来更加灿烂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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