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170万农牧民参加农牧区合作医疗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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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8日16:41 新华网 | ||
新华网拉萨8月18日电(记者边巴次仁)西藏目前共有170.3万人参加了农牧区合作医疗组织,占自治区农牧民总数的78.61%。 记者近日从西藏自治区卫生厅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处了解到,1997年上半年,西藏自治区卫生厅在西藏江孜县和林芝县进行农村医疗合作试点工作。截至今年3月份,西藏已经有70个县、654个乡镇推行了合作医疗。这两个数字分别占全自治区县、乡(镇)总数的94.5 西藏农牧区实行的合作医疗制度,是一种农牧民自愿参加,政府、集体和个人多方筹集资金,以大病统筹为主的互助合作制度。按照西藏自治区政府在1999年制定的农村合作医疗试行办法规定,参加合作医疗的农牧民按每年人均收入的1.5%—3%的标准集资,政府给每人补贴30元的免费医疗费用,使参加农牧区合作医疗的农牧民每年的医疗经费大致在40元—50元之间。 参加合作医疗的农牧民,原则上先支付医疗费用,然后根据所支付费用的发票在参加合作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按照规定,在合作医疗的基金中,留出15%—20%用于大病风险统筹。 据介绍,去年参加合作医疗的农牧民人均筹集资金比例为0.88%,按照去年西藏农牧民人均收入1570元计算,人均筹集资金为13.86元。 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不仅保证了农牧民享受基本医疗保健的权利,同时也大大降低了农牧民群众在医疗保健上所承受的经济负担,受到西藏农牧民群众的欢迎。(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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