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有浙江特点反腐倡廉防范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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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8日20:06 浙江日报 | ||
——省纪委负责人就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答记者问 日前,省委下发了《浙江省反腐倡廉防范体系实施意见(试行)》。这一文件的出台,标志着反腐倡廉防范体系构建工作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启动。记者就此采访了省纪委负责人。 问:为什么要制订《实施意见》,构建防范体系? 答:制订《实施意见》,构建防范体系,是我省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举措,既系统总结了近些年我省反腐倡廉工作实践的新鲜经验,又充分体现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旨在通过健全制度,强化规范,逐步构建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具有浙江特点、系统全面和务实管用的防范体系,从而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发生率。 问:我省率先构建防范体系具备哪些有利条件? 答:省委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将构建防范体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部署,为构建防范体系提供了有力的领导和组织保证。我省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不断提高,全社会反腐倡廉的共识逐步形成,为构建防范体系奠定了思想基础。我省20多年来坚持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为构建防范体系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改革经验和坚实的物质基础。我省近年来勇于实践,锐意创新,初步探索出了一条以规范“三权”为目标,以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为主要内容,以建设“四个中心”为载体的源头治腐新路子,为构建防范体系奠定了实践基础。 问:《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实施意见》起草工作历时10个多月,深入调查研究,反复征求意见,十易其稿,集中了全省上下的智慧。《实施意见》共1万余字,其核心内容可概括为“五十二条、六大机制”:一是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落实,促进党风廉政教育经常化、规范化的思想教育机制;二是以深化行政审批、财政管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主要内容,推动权力沿着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运行的权力制约机制;三是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相适应,使监督手段不断改进,监督合力逐步形成的监督管理机制;四是推进依法办事,规范从政行为,加强法制监督的法纪约束机制;五是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又坚持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廉政激励机制;六是对反腐倡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科学分析和监测的测评预警机制。问:如何构建防范体系,狠抓《实施意见》的落实? 答: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要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活动,使领导干部熟悉《实施意见》、纪检监察干部精通《实施意见》、干部群众了解《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地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制订相应的实施办法或具体规定,坚持边试点、边实施、边完善、边提高,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要明确责任,加强领导,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对落实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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