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抒己见:仅是职场歧视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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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9日08:44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只因容貌丑陋,职场求职千次竟无一次成功:25岁的天津女孩张静,如今成了媒体关注的焦点。有人说,用人单位招工挑长相无可厚非,国家招公务员还要求相貌呢。还有人说,张静应该划入残疾人管理的范畴,让政府有关部门去解决她的就业问题,何必职场求职遭歧视呢,等等。 事实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人或单位都会遵循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以最有效率 女孩张静的遭遇,仅仅用“职场歧视”是绝不能解释通的。在这背后,人们感到了一种“社会公平的缺失”。 被尊重是人的基本需要,是一个人实现自尊、获得承认的基本需求。求职者首先是一个具有人格尊严的人,其次才是一个以应聘的身份来求职的人。如果求职者的自身条件不符合用人单位的要求,用人单位应该采取正当的方式予以拒绝,而不应当以嘲讽、蔑视、谩骂、侮辱等行为对待求职者,不应当无视他人的人格和尊严,尤其是像张静那样的弱势群体更应该得到社会的帮助和尊重。 新闻背景:据新华社消息:25岁的未婚女孩张静,去用人单位面试千次竟无一成功,而伴随她的却是数不清的嘲讽、蔑视、谩骂和侮辱———只因为她容貌丑陋。 由于家中父亲、母亲、大姑都有残疾,身患尿毒症并被确诊为三等智残的张静,就成为家中惟一的“劳动力”。无力继续读书的张静初中毕业后走上了求职的道路,但是每当用人单位看到她的长相,什么都不问就把她拒之门外。第一次去一家饭馆面试时,主管看了她一眼,嘲笑着说:“你要当服务员,还不把顾客都吓跑了。”为了生计,她甚至两次做过声讯台的陪聊,而当她实在忍受不了陪人聊黄色下流的“段子”,要求辞职时,老板轻蔑地说:“就你这长相,还能干什么?” (来源:安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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