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老汉火烧自家被判了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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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9日09:1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张飞雁记者罗暄)现年61岁的赵福兴简直没想到,因一时冲动点燃了自家的房屋,居然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近日,重庆市巴南区检察院以赵福兴涉嫌放火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巴南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赵福兴的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家住巴南区丰盛镇的赵福兴嗜酒如命。近日,赵在丰盛镇街上与几个酒友会面,他们在一起喝了几个小时的酒。据其称,当晚9时左右,他迷迷糊糊回到家,恍惚中,产生了一种莫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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