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宣布打私4条铁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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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9日10:02 海峡都市报 | ||
据新华社18日电海关总署署长牟新生日前在部署新一轮打击走私工作时,宣布了“4条纪律”,要求全体海关关员严守。 这4条纪律是:任何人不得接受执法相对人的礼金、证券、赠款、宴请,不得使用执法相对人的财、物进行各种消费,不得由企业报销任何个人消费单据、票证;任何人不得参与走私护私、充当走私分子的“保护伞”;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名义对下打招呼、搞疏通 凡违反上述4条纪律的海关人员,一经查实,首先将被停职,然后按照法纪从严惩处;对隐瞒不报或纵容包庇的,将严肃追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组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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