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妹怒告代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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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9日10:07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李红鹰)为讨应得的2.5万元工钱,新洲打工妹张顺英欲将昔日的老板告上法庭,出人意料的是,受其委托代理此案的武昌区中华路法律服务所承办人竟将此案拖延了7个月,才到法院立案,致使该案因超过诉讼时效败诉。昨日,张顺英将这家服务所及承办人告上了法庭。1996年3月至2000年2月,小张一直在武昌民主路罗华先老汉家的服装店打工,共有2.5万元工资未能领到。其间,双方到公证处对此事实进行了公证。罗老汉在公证书中承诺:在2000年元月底付清工资,否则以他的房屋抵还。2001年8月2日,始终未拿到工钱 昨日法庭上,被告辩称,他们的代理权限只是“一般代理”,小张不授意,不到场,他们不能为她全权办理诉讼手续,因此他们并无过错。再者小张未提供真实情况,她和罗老汉债务关系也不存在,他们请求法庭驳回小张的赔偿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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