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韩城出台规定 公车一年私用三次将被没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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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9日10:37 温州新闻网 | ||
本报渭南讯(记者柳阳)韩城纪委下硬茬制止“车轮腐败”,日前出台了规范公务用车和禁止公车私用的通知,一年内有3次或3次以上的公车私用行为,没收车辆,公车私用单位下年度经费将被扣减10%。 近日,韩城市纪委党风廉政办公室采取暗访的方式,对领导干部8小时之外驾公车办私事、吃饭、娱乐,将车停在商店、饭店门前,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进行突击检查,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韩城市纪委明确提出:严禁任何形式的公车私用,不准公车参与婚丧嫁娶和喜庆事宜;严禁领导干部和非本单位司机违规、无照驾驶公车,谁违反追究谁责任;“8小时以外”,公车须停放本单位,特殊情况应将车辆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场所,不得将公车停放在住宅区内。凡违反以上三条之一者,查实后每次对该单位处以500元罚款,对单位一把手和直接责任人分别处以300元和200元罚款,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同时将处罚结果记录在案;全年被查处三次或三次以上公车私用的单位,将没收车辆,由财政局对该单位下年度经费扣减10%,并追究单位责任。 同时韩城市纪委就规范公务用车和禁止公车私用现象欢迎广大市民监督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913-51901305222911。(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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