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工资投诉先交费 没有钱就别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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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9日10:37 温州新闻网 | ||
读者投诉 外来务工人员游月英、曹锦林、柴应君来电:我们3人原在鹿城区双屿镇戴宅路一家服饰公司做工,分别于8月4日、8月14日与车间主管发生争执,因而被辞退。但直到现在,公司还没有支付我们工资。我们向鹿城区劳动局求助,但被告知要先交20元受理费和220元仲裁费。我们连工资都讨不到,哪里还有钱缴费呢? 记者采访 今年6月份,柴应君等3人来到鹿城区一家服饰公司做活。8月3日晚,柴应君因事请假,写了假条并请工友代班,但第二天被车间主管以旷工为由罚款两次180元,并将其辞退;同样,8月14日,该主管认为游月英和曹锦林将制衣丢在地上,罚款150元,两人提出异议,主管将他们辞退。至今,厂方还没支付3人两个多月的工资。8月15日,3人来到“党报热线”投诉。热线值班人员连续拨打电话与该厂秘书交涉,该厂负责人在当晚7点多来电,承诺将尽快了解此事,但工资要到8月27日才能发。称27日是厂里的统一发薪日,不能开特例。无奈,记者先借了150元给3人应急。 在讨工资过程中,3名打工者曾向鹿城区劳动局求助,投诉受理人员要求预交20元受理费和220元仲裁费。3人没有钱,询问能否等讨回工资后再补交,但经办人员回答必须先缴费。3人只得放弃投诉,悻悻而归。 部门态度 据鹿城区劳动局监察大队负责人介绍,因为鹿城区级企业的劳资纠纷通常比较复杂,该局和鹿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实行“监察仲裁合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一般预收3%的仲裁费(最低额度为220元)和20-50元不等的受理费,仲裁费多退少补。如果一些投诉者资金有困难,可打一个要求缓缴费用的书面报告,经有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先处理再缴费。 市劳动局监察大队告诉记者,该局监察和仲裁分开,一般投诉不用收费。如果投诉者要求进行劳动仲裁,才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收费。对一些经济窘迫的打工者来说,几百块预交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可能有点难以承担。(温州日报杨人介林炜)(来源:温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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