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老人将实现7项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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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9日10:43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15日获悉,福州市政府发布了《福州市老龄事业发展计划纲要(2003~2005年)》,老人将享受经济供养、医疗保健、照料服务、权益保障、精神文化生活、社会参与和老年服务产业等7项保障。 经济供养城镇通过社会保险等形式建立规范的老年人经济供养系统。农村则通过鼓励基层推行多种形式的保障方式,逐步建立和完善家庭赡养和社会扶持相结合的农民养老保障 医疗保健提高老年人口的健康水平,健康教育普及率城市达到80%以上,农村达到50%以上老年人体育健身参与率达到50%以上。有条件的县(市)区医院应设立老年病专科门诊,增加市级医院老年人看病挂号、收费、取药窗口,高龄(70岁)老人优先就诊。 照料服务全市扩大养老机构床位数,重点发展社区不同档次的中小型托老服务机构。3~4年福州市每个社区都建有“星光老年之家”。 权益保障各级司法部门指定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作为维护岗,使老年人就地、就近、及时得到有效的法律援助。对无力支付法律费用的老年人,按有关规定提供法律援助,给予缓交或减免的优待。 精神文化生活促进福州老年大学基础设施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各类公园、风景区、博物馆、展览馆和公共娱乐场所适当增加适合老年人活动的场所和设施。 社会参与社区要建立老年人才档案,鼓励农村低龄、健康的老人参与文明建设。 老年服务产业培育面向老年人的医疗、家政服务、护理、文化娱乐等消费市场,大力发展老年人服务产业。 8100多位特困老人得救助 记者15日获悉到目前为止,福州共有8100多位特困老人得到民政部门的救助,老年人晚年生活有了基本保障。 据了解,目前,福州市有597个乡镇村的56456名老年人实行发放养老金,年发放金额5226多万元。城市有1825位特困老人每月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金达36.5万元,农村有6347位特困老人每月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金达50.7万元。 据介绍,今年福州市将对辖区内的特困老人的人数、类别、困难面比例、分布特点、保障落实情况进行摸底,建立特困老人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并将推行农村高龄老人“三提五统”的减免优待政策,切实减轻农村老人负担。(本报记者王萍/见习记者/薛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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