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福森指出公职、公司律师大有可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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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9日11:08 法制日报 | ||
张福森在宁夏公职、公司律师授牌颁证仪式上指出 公职、公司律师大有可为 本报银川8月18日电(记者查庆九周崇华)今天在银川市举行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首批公职、公司律师授牌颁证仪式,标志着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在西部地区迈出了新的步 宁夏是较早开展公职、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的省(区、市)之一。据了解,自从今年司法部提出开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试点以来,这项工作进展顺利。到目前为止,已有18个省(区、市)200多个政府部门开展了公职律师试点,15个省(区、市)的五十多家大型企业开展了公司律师试点,中央一些部门也开展了公职律师试点,试点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张福森在讲话中指出,律师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律师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这为新时期法律服务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司法部决定把开展公职、公司律师试点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是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开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试点,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法律体系的健全,以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对政府依法行政和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机关和企业面临越来越多的法律事务,迫切需要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这种专门的律师队伍提供法律服务。公职、公司律师大有可为,任重道远。张福森说,开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试点,也是进一步完善我国律师组织结构的需要。建立中国特色律师制度,既要从国情出发,又要借鉴国外的有益做法,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律师组织结构,形成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队伍并存,相互配合、优势互补的格局。 马启智在讲话中对宁夏公职、公司律师试点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首先,自治区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建立公职、公司律师制度的重要意义,积极为公职、公司律师执业创造良好的政策和法制环境。其次,自治区司法行政机关要精心组织,大胆创新,认真抓好试点工作,为全面推进公职、公司律师制度积累经验,提供借鉴。第三,要大力加强公职、公司律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公职、公司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探索有别于社会执业律师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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