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届全国法制好新闻评奖揭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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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9日11:08 法制日报 | ||
第16届全国法制好新闻评奖揭晓 本报6篇作品分获一二三等奖 本报北京8月18日讯第16届(2002年度)全国法制好新闻评奖工作经过初评、复评和定评,已于近日顺利结束。中央和地方311家新闻单位推荐的1152篇(部)作品参加了评选, 从今年3月份开始,中央和地方新闻单位严格按照《全国法制好新闻评奖办法》,精心组织了初评工作。各省(区、市)主要由司法厅(局)牵头,省法制新闻协会、有关部门负责法制新闻工作的领导、资深新闻工作者参加了初评,确保了初评质量。7月中旬,评奖办公室按照评奖程序,邀请中央有关新闻单位负责法制宣传工作的领导、法制新闻界资深新闻工作者和有关专家,分别组成消息、言论、通讯、专栏、专版、深度报道、系列报道、图片、封面设计、编排、广播、电视等9个评审小组,对初评选报的作品进行了复评。日前,在复评的基础上又完成了定评工作。 据介绍,这届参评作品舆论导向正确、紧扣法制主题、内容丰富、题材广泛、质量较高。主要特点:一是围绕中心、关注大局。这次参评作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抓住了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发展中的大事,突出了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映西部大开发、反腐倡廉、农民减负、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打整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立法、司法、执法、普法和法律监督等方面的报道,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社会环境,发挥了积极的舆论宣传作用。二是法制宣传报道领域不断拓宽。立法、执法、司法、司法考试、价格听证会、WTO规则、诚信制度的建立等方面的报道力度加大,对一些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文化市场、税收征管秩序、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给予了充分关注。民事、经济、知识产权、金融等方面报道增多。三是突出了热点报道和舆论监督的报道。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如“村官”直选、下岗职工社会保障、医疗事故、环境保护等报道,不是一般的就事论事,而是把解决热点问题与法治紧密结合,提高了法制类新闻作品的引导水平,取得了良好的宣传实效。 有关评审专家指出,在报送的评奖作品中,也存在有的作品法律用语不准确,题目制作不规范,意思不明确等不足,这些问题都有待今后进一步改进。(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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