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环保审批“先上车后补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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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9日12:09 法制日报 | ||
国务院六部门环保专项行动联合督察组在福建实地督察后强调——— 杜绝环保审批“先上车后补票” 本报实习记者陈晶晶 8月12日至15日,由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成的联合督察组对福建省进行了三天的实地督察,在福建省7部门联合“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明察暗访了福州、厦门、莆田、泉州4市13个县区的26家企业,发现违反环保审批制度设立建设项目的现象依然存在。 “三同时”竟成“三边” 福州市闽侯县的联福林业有限公司已经建厂10个年头了,占地规模近80亩,每年出口家具的产值上亿元人民币,可这个企业却受到附近居民的多次环保投诉。督察组在联福林业发现,公司围墙外不到四十米的地方就是居民楼,车间的排风扇就冲着居民楼,尽管检查当天有部分车间没有开工,但仍能感受到噪声对附近居民的影响。省环境监理所多次查处后,公司才在去年增加污水排放处理设施,今年对粉尘和噪声排放做了初步处理。 原来,这个1994年就建起的企业,到1997年才补办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十年间企业多次扩建、技改,厂区面积也从43亩扩至近80亩,督察组却没有看到任何技改、扩建项目的环保审批报告。 闽侯县环保局的一位负责人称,为了加快地方经济的发展,闽侯县在执行环保“三同时”时,灵活处理,提出所谓的“三边”政策,即边建设、边投产、边办环保手续。督察组认为,像闽侯县这样的土政策实际上是违反“三同时”要求的,只把环评当作项目建设的通行证,以达到未批先建的目的。 经济和环保应协调发展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地方土政策?违反环保审批制度的项目“先上车后补票”现象为什么屡禁不止呢?督察组认为,地方各级政府对环保和经济协调发展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 一方面,部分基层政府对可持续发展的理解有偏差,甚至抱有地方保护主义的态度,不惜牺牲环境,片面追求经济发展,干扰环境执法。 像闽侯县联福林业有限公司、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这样的企业,虽然部分项目前期履行了环保审批手续,但基本上是走过场,项目中存在的污染治理措施可行性论证不足,对环保要求也是轻描淡写,闽侯县的“三边”政策则是这种思想的代表。 另一方面,个别地方政府对产业发展政策的引导不够,规划不到位,缺少宏观管理,盲目发展经济。一些治理设施简易、工艺及管理水平比较低的企业也批准立项,像督察组抽查的福州闽冠皮革有限公司、晋江市罗山镇小砖窑群、福州晋安东门造纸厂、连江浦口塔头纸厂等企业,根本不能形成集约化管理或规模化生产,很难做到稳定达标排污。莆田市涵江区印染中心的3家小企业本应在1998年以前就取缔,当地有关部门把三个小企业集中在一起,生存到现在,但落后的印染工艺仍不能解决污染问题。 以法律为准绳,查处到位 杜绝环保审批“先上车后补票”的现象,督察组强调,必须以法律为准绳,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要依法办事,依法履行职责。 对那些没有完成治理任务仍超标排放的企业要实行停产治理,决不能用“限期治理”的手段使企业违法排污合法化。闽侯县政府曾于1998年对福建联福林业有限公司实施限期治理,厦门市环保局曾两次对厦门市星光彩印有限公司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都没能如期完成治理。 对本身就很难稳定达标小企业,像晋安东门造纸厂、闽冠皮革有限公司、莆田涵江区印染中心等,政府要令其限期整改,如果整改不合格,政府要予以关闭。 对于新建项目,则要坚持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不允许投产,决不能已经投产之后再等形同虚设的环保审批手续,要坚决防止新项目刚建成就变成了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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