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建议:避开办证高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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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9日15:40 深圳晚报 | ||
本报记者金柱 明天开始,深圳正式开办个人赴港澳旅游。考虑到初执行时可能出现的办证“高峰”,警方建议市民理智对待、避开高峰。 深圳开办个人赴港澳旅游后,办证手续较之前大大简化。在办证初期,出入境管理部 据了解,我市开办个人赴港澳旅游的具体操作为:深圳户籍居民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办证大厅,领取并填写《广东省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须交验原件)及照片3张(已在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的特殊身份人员须提交单位意见),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15个工作日办结,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10个工作日办结,证件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公司送达或选择到出入境部门领取。 领表办证地点:户口所在地的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图片见PDF版A8版) 罗湖罗湖公安分局一楼办证大厅(咨询电话:84460181)福田福田公安分局办证大厅(咨询电话:84461213)南山南山公安分局办证大厅(咨询电话:84466099)盐田盐田公安分局办证大厅二楼(咨询电话:25236000)宝安宝安公安分局办证大厅(咨询电话:27780530)龙岗龙岗公安分局办证大厅(咨询电话:84468411)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将承担审批、制证业务(咨询电话:84465421、84465463、84465419);同时可登陆网站www.sz3e.com,下载表格。 (图片见PDF版A8版) 作者:本报记者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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