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交易联手“做活”轮奸凶手逍遥法外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9日16:11 深圳晚报 | ||
荔浦消息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司法腐败案做维持原判裁定:荔浦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派出所所长、辩护律师受金钱利诱,施计让受害人更改口供,将强奸嫌疑犯“放虎归山”。 2001年5月10日,广西荔浦县公安局双江派出所破获黄俊、谭波、吴兴等人轮奸妇女高某一案,当日便将黄俊、谭波抓获。黄志华在得知侄儿黄俊被抓获后,聘该县卫天平律师事 蒋仕玲受理此案后,打通关系查阅了案卷材料,查明案情的“关键”。 此后,蒋仕玲宴请荔浦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科科长冯家斌,冯表示:“主要是受害人指控。”蒋心领神会,与梁长生一起找到高某,以帮其买手机和帮其父打官司为诱惑,说服高某改口供,而后,还给她5000元“改口费”。与此同时,黄俊一案移送到荔浦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冯家斌受理此案。梁长生把高某愿改口供的情况告诉冯家斌,并塞给冯1万元“辛苦费”。 一切安排妥当。6月6日,冯家斌讯问黄俊,黄俊当场翻供,否认当初口供。冯家斌未加追问,大家心照不宣。 办理取保手续时,黄志华、梁长生交给派出所1万元,除4000元作保证金外,剩余的6000元由何承礼、潘德明等人私分。为感谢“大功臣”冯家斌,梁长生又送给了冯3800元。随后,梁长生又托人转交给何承礼1万元,给蒋仕玲2000元。 6月13日,县公安局做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就这样,强奸嫌疑犯黄俊“堂而皇之”地走出了看守所。黄俊取保候审后随即潜逃。 这起轮奸案其他几名案犯落网后分别被判入狱,惟独黄俊逍遥法外,经其中一案犯家属举报,这桩交易才渐渐浮出水面。各当事人一一被逮捕归案,该案由平乐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案件审查期间,潜逃半年之久的黄俊迫于压力,在家人的劝说下投案自首。 2002年1月,平乐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冯家斌、何承礼、潘德明、蒋仕玲、梁长生、黄志华、黎闯4年6个月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5人不服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桂林中院维持原判。何承礼、潘德明、蒋仕玲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广西高院维持桂林市中院的判决。(甘冰) 作者:甘冰
绝对大奖!订非常笑话短信,送数码摄像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