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加快矿山救援体系建设 数方面有突破性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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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9日19:54 新华网 | ||||
新华网青岛8月19日电(记者 刘海民)我国加快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步伐,在应急救援法规、机构、队伍建设等方面都有了突破性进展。 记者从1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青岛召开的全国矿山救援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国家矿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于2003年2月正式投入运作。负责指导协调伤员急救工作的矿山医疗救护中心,也已正式运行。与此同时,矿山救援技术研究中心、矿山救援技术培训中心 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近年来相继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法规规章,对推动矿山救援工作的法制化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据介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即将颁布《矿山救援工作规定》《矿山救护队伍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对救援工作和队伍建设等,提出一系列具体规范和要求。 矿山救护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2002年,国家从国债资金中投资1.14亿元,为全国86支矿山救护队伍配备了正压氧气呼吸器、备用氧气瓶、新型矿山救护车和矿山救援指挥车等设备。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矿山救护队伍近两年参加各类矿山事故的抢险救灾1.17万次,抢救出遇险人员0.84万人。(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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