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时评:瓶内有虫的饮料该不该赔20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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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9日20:50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8月19日电(记者李柯勇)消费者遭遇质量事件时,要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提要求必须合理合法,切合实际。为“芝麻大的事”索赔数十万、上百万元,这类维权行动多数“雷声大,雨点小”,效果并不好。 不久前曾发生这样一个案例:一位消费者买了一箱饮料,饮用时发现其中一瓶内有只小昆虫,于是向当地主管部门投诉,要求生产企业赔偿200万元。企业同意赔偿,但认为200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位马姓法官指出,在这起案件中,消费者的索赔要求过当,根本是不现实的。一瓶两三元的饮料,消费者并未饮用,也没有因此受到任何身体伤害,法庭对其索赔要求显然不能支持。 消费维权特别是那些想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的消费者,在起诉之前,应该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合法有所了解。要知道,只有合理合法的主张才受法律的保护。另外,打官司要交纳一定比例的诉讼费。以上述案件为例,200万元的起诉标的,就要交纳2万多元的诉讼费,最终官司打下来,可能赔偿的数额还抵不上诉讼费。 消费者最大的权益保障来自于健康公平、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而建设这样一个市场环境,消费者和经营者负有同等责任。健康的市场应当以诚信为基础,这是对买卖双方而言的。企业在为消费者提供产品和服务时,应该保证质量,同时要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机制,出现质量问题时要表现出积极负责的态度,把消费者的损失减到最小。而消费者遇到质量问题寻求解决时,应该抱着实事求是的心态。只有买卖双方都讲究诚信,才能在市场上实现“双赢”。(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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