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一些企业招聘女工竟提出5至10年内不准怀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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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01:51 山西日报 | ||
在日前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人才市场的几次招聘会上,某些单位招聘女工时竟提出5到10年内不得怀孕。 在哈尔滨人才市场一次招聘会上,省某建筑公司招聘一名财会,公司人事负责人在面试时向应聘者提出,5年内不得怀孕,否则将不予录用。公司负责人为了防止口说无凭,还提出以书面的形式签订一份协议。当时一位长春来的应聘者白女士因为求职心切答应了这个要 黑龙江省环球律师事务所田律师认为,这种要求女性就业后在一定期间内不得怀孕的协议,在法律上是无效的。(本栏均为新华社发) (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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