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户企业侵权“金杯”受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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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01:55 时代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王丹)昨日,工商东陵分局企管科查处了九户侵权沈阳金杯汽车金杯商标专用权行为,每户被罚款3000元。据了解,东陵区恒祥汽配、龙天汽车配件中心、洪涛汽车配件经销处、金杯通用汽车配件供应处、宝龙汽车专卖、祥和汽配、沈阳市金杯汽车配件经销公司、沈阳兴驰汽配商行、向阳汽配、鑫运达汽配在金杯公司所属各生产经营企业附近,在其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如营业招牌、营业场所正门、正面玻璃窗等处,擅自使用金杯公司企业名称和“金杯”商标图识作为其标志进行日常经营销售活动;并在营业地点附近树立 依据有关法规,工商东陵分局对擅自使用金杯著名“商标”图标的九企业做出如下处理决定:一是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二是对每户罚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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