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多少“产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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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03:37 中国青年报 | ||
韩湖 产业,往小里说特指工业,往大里说泛指各种生产和服务事业。市场经济下,新兴产业多起来了,这很正常。不过,多起来的不仅仅是生产服务事业,更不限于工业。在国家级贫困县安徽太湖县,赌博已成为一项公开产业,年产值竟达上千万元(8月4日《北京青年报》)。在河北安新、徐水、容城等地,“‘借佛看病’竟成农村新‘产业’”(3月3日《羊 这些“产业”,当然不同于经济学意义上的产业。比如赌博,不是工业,也不是生产事业,不知算不算服务业,或者说第三产业。满足人们赌博的需求,为赌博提供服务,好像与第三产业沾点边。又如“借佛看病”,从靠近医疗业这一点上说它是“产业”,倒也马马虎虎;但它本来是骗人勾当,难道人们有上当受骗的需求,需要有人为他们提供这方面的服务? 这类“产业”,界定起来比较困难。不过,关于“借佛看病”的报道有一段引言,说“‘致富’之容易,使得‘仙家’的队伍不断壮大,几乎是一村一‘小仙’,五村一‘大仙’,成了农村一个新的‘产业’”。据此看来,致富容易,队伍不断壮大,是成为“产业”的征兆。依此类推,这样的“产业”不知有多少。比如在火车站前倒票,致富容易自不待言,队伍壮大也有报道为证:“翻开重庆铁路公安处打击票犯子的记录,不难发现,票贩子群体极为庞大。近10年来,重庆铁路公安抓获的票贩子近两万人,而这最多只不过占票贩子总数的1/10,全国各主要车站普遍如此”(2月20日《中国青年报》)。如偷盗首钢物资,在秦皇岛到北京的输油管道上钻孔偷油(均据《京华时报),致富容易亦不待言,队伍壮大以至于防不胜防。这比“借佛看病”更像产业,其作用如同“采矿”,在我国属第二产业;何况还有非法土炼油厂、炼铁厂等等“高价回收”偷来的油呀铁的,以此为材料进行加工制造,则显然应划归第二产业。 这类“产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大概也是要“产业化”的。这当然也不是经济学意义上的产业化,界定起来也颇费踌躇。好在《“产业化”盗墓让中国痛得更深》的报道有几句引言,可资参考:“中国文物走私向集团化、现代化发展,完成盗掘与销赃的全部环节和流程只需几天”。如果把集团化、现代化看作这类“产业化”的特点,那么这类“产业化”的势头也比较凶猛,至少许多行当都显示出朝这方面发展的趋势。譬如,今年6月深圳警方捣毁了一个抢劫“股份公司”,“据疑犯交待,他们是实行‘企业化管理’的,每次抢劫后‘公司’都拿50%的钱,其余的根据自己所占‘股份’来分赃”(据7月20日《京华时报》)。又如前两年大连市收容遣送站曾收容了一个“乞讨公司”,公司内有运筹帷幄的老板,有专职乞讨的“职员”(2001年3月9日《辽沈晚报》)。再如长沙一些高校附近有人开起了论文“枪手公司”,专门替人写论文和发表论文(新华社长沙4月23日电)。照此发展下去,这类“企业”的规模恐怕还会越来越大,技术手段恐怕还会越来越先进,管理方面引进现代企业制度也未可知,那就彻底“产业化”了。 不伦不类的“产业”乃至“产业化”的兴起,不仅严重损害了真正的产业,即工业、生产和服务事业,而且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然而我们一些职能部门和管理者对此却多少有点麻木。赌博“产业”公开化,“向派出所交钱后就可以高枕无忧了”。至于“借佛看病”,“一些基层干部的参与对佛堂的‘繁荣’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钻孔偷油由于流动作战,防不胜防尚可理解,可非法土炼油厂总不会长着腿吧?竟然也未加取缔,不免令人费解。若此,则新的“产业”还将不断兴起,并且不断“化”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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