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肇事可理赔 新险种为何受冷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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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05:10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今年初,天安保险公司推出了一个新险种——“酒后驾车险”,投保该险后,酒后驾车肇事可获理赔。但这个新险种在我市却受到冷遇,至今全市投保该险种只有6起,投保总金额不足3000元。 “酒后驾车险”卖得不好,并不是因为重庆人不爱喝酒,也不是酒后驾车的人数太少。而是这个新险种至今仍受怀疑。 很简单,除天安保险公司外,全国其他保险公司均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认定驾驶员是酒后驾车,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因为酒后驾车是违法行为,难怪有人认为,天安这个新险种简直是在纵容酒后驾车。 除了争论太大,这个险种的门槛也较苛刻。一是每次事故最多只赔25万元,还有30%的损失金额保险公司免赔。二是驾驶员本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不能得到赔偿。 许多人认为,如果酒后驾车肇事,只把自己和车辆弄伤了,保险公司一分钱也不赔;即使伤到了他人,有30%的费用也要自己掏腰包,投保的实际意义并不大。 对此,天安保险重庆分公司负责人认为,推这个险种是为保障酒后驾车事故中无辜受害者的利益,符合公共利益。他说,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也是违章行为,但传统的第三者责任险仍会赔偿,为什么没有人说这是在纵容和鼓励违章呢? (记者 刘 斌)网络编辑:翁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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