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收汇核销“十一”起实行新办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05:30 大众日报 | ||
我国将从10月1日起实行新的《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将对出口单位收汇核销实行分类管理,除保留原有的逐笔核销外,新增批次核销和自动核销两种管理方式;同时改变出口核销监管模式,由企业自行报告,外汇局通过电子数据核对监管。 (据新华社北京8月19日电)
绝对大奖!订非常笑话短信,送数码摄像机! | ||
首页 ● 新闻 ● 体育 ● 娱乐 ● 游戏 ● 邮箱 ● 搜索 ● 短信 ● 聊天 ● 天气 ● 答疑 ● 导航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2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