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蓄账户不能代付水电费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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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05:42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本报记者 刘畅 实习生 詹耘 从9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将正式开始实施。市民手中的储蓄账户将不能代付水电费、还贷。成都银行业人士提醒市民,在细则未出台之前,市民不需要急着到银行另开账户。 昨日,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个人业务科的陈科长向记者透露,工行将在9月1日推出一个过渡性的措施,储户可以在9月1日后持现有的用于交水电及房贷车贷的储蓄账户到工行去签订协议,银行会对这部分账户进行测试并划分出一个临时账户,相当于“准结算账户”来满足储户的需要。 据介绍,市民手中的借记卡和信用卡在9月1日后将自动转为结算账户,客户需要到银行确认;代发工资和按揭贷款(车贷和房贷)卡和存折也自动转为结算账户,无需客户确认。 此外,个人结算账户与以往的混同账户相比,优越性在于可以接收从公家户头打出的款项,这在过去难以办到。 :将从9月1日起实施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43条规定,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今后,个人储蓄账户主要是现金存取,而新开设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基本功能是办理汇兑、定期借记(代付水电费等)、定期贷记(代发工资等)、借记卡等转账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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