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名人名誉侵权案结案古远清和余秋雨握手言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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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06:39 湖北日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熊唤军、通讯员曹竹青报道:文化名人余秋雨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古远清教授名誉侵权案,历时一年有余,双方于本月18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 这桩文化名人名誉侵权案被传媒列入“2002年文坛十大官司”,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去年7月17日,以研究港台及海外华人文学著称的古远清教授被著名作家余秋雨一纸诉状告 协议认定,古远清教授于2000年至2001年间分别在《南方文坛》、《文艺报》、《鲁迅研究月刊》、《文学自由谈》和《学术界》上发表其撰写的论述余秋雨创作和“文革”经历的五篇文章,其中关于余秋雨涉及《评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体系”》的有关内容与事实不符,为此向余秋雨表示歉意;余秋雨自愿放弃要求古远清赔偿精神损失费和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古远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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