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同性之间禁止结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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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06:41 江南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司长张明亮19日说,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禁止同性之间结婚,我国婚姻登记机关也不会给同性恋者之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张明亮说,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中也明确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根据有关规定,同性之间禁止结婚。 (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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