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过失保险认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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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07:18 潇湘晨报 | ||
委托人因律师执业过失造成损失后得不到相应赔偿的局面将不复存在。昨日上午,湖南省律师协会代表全省404家律师事务所的4144名执业律师,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投保45万元。这标志着我省律师执业责任保险机制将正式启动。据悉,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和经济赔偿责任的最高数额分别可达每次10万元和200万元。 律师、委托人双双受益 据省司法厅副厅长、省律师协会会长王亲生介绍,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属于责任保险险种,它以被保险人依法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按照协议,律师事务所向保险公司支付约定的保险费用后,当律师在从事诉讼或非诉讼业务时,因过失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依法应由律师事务所承担责任的,可由保险公司负责经济赔偿。 根据要求,从今年起,全省所有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均应参加律师执业责任保险。此次投保期限为1年。在保险期间,如被保险人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每次事故可限额赔偿10万元,全省累计赔偿限额100万元;如果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每次事故可限额赔偿200万元,每位律师累计可限额赔偿800万元,全省律师累计可限额赔偿1亿元。 律师执业风险大大减轻 记者就律师执业过失等相关问题采访了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德文。 李德文说,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给委托人造成精神损害或经济损失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主观故意,一种是客观过失。按照《律师法》第49条规定,律师因主观故意给委托人造成精神损害或经济损失后,由律师事务所赔偿,再由其向律师追偿,但在具体实践中,这种情况极为少见。此次投保后,律师造成的客观过失如不慎丢失诉讼证据,或是因自身学识水平不够,在开展业务时作出错误判断而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将由保险公司及时限额赔偿,这样,律师执业的风险就大大减轻了。 律师投保彰显行业诚信 省司法厅律管处有关负责人认为,推行律师执业责任保险赔偿制度,是建立律师诚信制度和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执业由于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都能够及时得到限额保险赔偿,使其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能够起到取信于民的效果;同时,也有利于帮助律师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职业观念,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王冠华 肖文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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