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一博士状告北京巴士公司 一审被法院驳回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07:26 新华网 | ||
昨天,海淀法院一审驳回北大博士刘东根状告北京巴士公司的诉讼请求。 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巴士公司在车厢显著位置标明了空调车的字样和收费标准,被告方尽到了提示义务,并无违反诚信原则。原告看到了这一标志并自愿上车,可认为是自愿认可了这一规定,且被告的收费标准符合合同法的约定,并未侵犯公共利益。 庭审结束后刘博士告诉记者,对于一审法院的判决他肯定要上诉。因为他所遇到的问题是一个普遍性问题,巴士公司的做法不改变很容易引起纠纷,他在平时乘车时,就经常遇到乘客对巴士公司做法提出异议或和司售人员发生争吵的情况。他就此问题向法院起诉,主要考虑他本身是学法律的,他本人站出来做这件事,维权成本会小一些。 刘东根今年4月13日乘坐巴士737路空调车,当天气温是21摄氏度,售票员按照公司规定在未开空调的情况下,按照空调车的价格收取了4元钱的车票费。刘东根向法院起诉,要求退还多收的两元钱空调费。(来源:北京青年报)
绝对大奖!订非常笑话短信,送数码摄像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