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打响治理教育乱收费攻坚战 还敢乱收费撤校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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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07:44 黑龙江日报 | ||
记者 周小月 本报讯 “组织全省力量,全力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攻坚战”,这是18日召开的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议提出的目标。 会议提出,如果哪个学校还敢顶风上,继续搞乱收费,就要按照教育部要求办,要坚 会议强调,今年治理收费政策的重点有两个,一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还没有全面实行的,今年秋季开学,必须立即全面实行,不得以任何理由缩小实行范围和突破最高限额标准。如果资金不足,请求政府千方百计采取措施予以弥补。二是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政策。择校生比例,不得超过省里规定的上限;在限定的金额之外,不得再以任何借口和方式收取。不得招收规定的录取分数线以下的学生。其它各级各类学校也要坚决治理乱收费行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向学生家长收取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和共建费。 高等学校除按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定向生、特长生、预科生、专升本学生应与同等学力层次学生执行同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独立学院、网络学院、计算机软件学院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收取学费,必须严格执行省政府规定的标准,不得以降分录取的形式高收费、乱收费。普通高校不得将国家下达的计划内招生指标转到独立学院,变相高收费;不得借独立学院之名搞“校中校”,搞所谓的新机制,变相搞“双轨”收费,严禁假借中外合作办学名义,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总之,上级没有规定的、物价部门没有批文的,一分钱也不能收。(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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