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打工妹成都讨工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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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08:21 天府早报 | ||
Jennifer:公司拖欠我三个月工资捷美公司:她违反劳动纪律 昨(19)日,金发碧眼的美国小姐Jennifer走进成都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庭讨要工钱。她是首名因工资等劳动纠纷,将成都企业推上“被告席”的美国打工妹。 意外生病停课停饷 23岁的JenniferC.Fradenburgh是家中的独生女,两年前以旅行者的身份从美国波士顿来到成都,想一边旅游,一边在学校教英语。2002年9月1日,她与成都捷美投资咨询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开始在成都某中学教英语课程。 Jennifer在申诉书中称,今年5月14日,她因为生病不能正常上课,向该公司市场部一位老师请病假,直到5月20日。21日,当病情有所好转后,她要求回学校继续工作,不料成都捷美公司却说,她因违反劳动纪律已被公司停课两周,而且不支付停课期间的工资。对公司的做法,Jennifer坚决不接受,并三番五次到公司交涉。最后,公司才同意安排她到学校上课。 Jennifer说,尽管公司让她重新回到了讲台,但从5月中旬至今,却不明不白地拒绝支付其工资、房租等费用。由于没有与公司解除合同,她不能到其他地方去谋职,生活上出现了危机,不得不向远在波士顿的母亲借了300美元暂时维持生计。 公司还要炒她鱿鱼 对于Jennifer所陈述的事实,成都捷美投资咨询公司负责人王小琴向仲裁庭提供了Jennifer违反双方劳动合同纪律的部分材料,并进行反驳:一是Jennifer在5月14日生病后,没有向公司请假,也没有向公司提供病历证明;二是Jennifer在病情好转后无法联系,致使公司从另外的学校聘请外籍教师顶替,给公司造成了400元的经济损失。王表示,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在必要时还准备与Jennifer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Jennifer的代理人、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刁红律师认为,成都捷美投资咨询公司拖欠Jennifer三个月工资,违反了《劳动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仲裁庭依法裁决对方支付从5月16日到合同解除之日的工资、房租、往返机票等共计2.6万元费用。 仲裁庭经过3个多小时的调查后宣布,双方先庭下调解,再择日将仲裁结果送达双方当事人。早报记者李正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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