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条例》一出台 新人纷纷“缓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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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08:26 新华网 | ||||
新现象新条例一出新人纷纷“缓婚” 据新华社电《婚姻登记条例》18日正式公布后,迅速在社会上产生“缓婚”效应,不少新人都拖到10月1日新条例实施后才办理登记手续。 记者19日上午在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婚姻登记处发现,来这里登记结婚的新人不是很多 “在新条例中,取消单位证明和强制婚前检查是最受欢迎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王震宇说,“从现在起到10月1日,必然会出现一个‘缓婚’期,这是一种很自然的现象。” “我认为,‘缓婚’最大的因素是为了免去婚检这一环节。”山西省介休市妇幼保健中心樊金荣说,“如果没有足够的道德自律,取消了婚检后有可能会导致一方隐瞒病情而顺利结婚,结果必然危及另一方的生命健康权。” 事实上,有关新条例取消婚检的强制性规定是争议较多的焦点问题,弊大还是利大,仁智各见。“取消了强制婚检是对公民权的一种尊重。但如果结婚当事人从双方健康的角度考虑,还是应该考虑自愿到医院检查身体。这是对婚姻的一种慎重、负责任的态度。”樊金荣认为。再读新条例个人婚姻状况将有网可查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19日表示,婚姻登记工作的信息化管理预计明年全部铺开,并将在3年内完成。届时,办理婚姻登记的内地公民即可通过有关部门查询和了解当事人另一方的婚姻状况。 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副司长陈光耀介绍,婚姻登记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已提上各级民政部门的工作日程。民政部开发的可在全国联网的涉外、涉港澳台及华侨婚姻登记软件正处于调试运行阶段,各地区婚姻登记的局部联网也在积极建设中。 据了解,婚姻登记信息化管理完成后,有关部门将可便捷地通过网络查询到公民个人的婚姻状况。如今,上海、广东等省市和南京市已设计了相关统计软件,下一阶段,民政部将建立统一的婚姻登记数据库,统一所有数据接口,实现全国联网。 陈光耀说,目前,信息化管理工作中最大的困难是数据的录入。例如全国保存了近20年的婚姻登记档案,其中近10年保存得最为齐全,估计约有8000多万对的统计数据需要录入,工作将异常繁重。新条例还有三项新规定 除取消婚检、单位证明等手续外,新条例还新增了补办结婚登记、无效婚姻和可撤消婚姻的规定。据了解,这是为了与新婚姻法相配套,使其贯彻落实更具可操作性。 关于补办结婚登记婚姻法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考虑到补办结婚登记与结婚登记在办理程序上没有区别。新条例规定: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于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关于无效婚姻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法没有规定无效婚姻是由人民法院受理还是由婚姻登记机关受理。新条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关于可撤消婚姻婚姻法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消该婚姻。”考虑到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可撤消婚姻在审查、认定受胁迫事实以及处理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问题时有一定难度,新条例规定:受胁迫的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消其婚姻的,应当出具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消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新进展结婚证离婚证不再大红大绿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19日透露,我国传统的红、绿两色婚姻登记证书将在颜色和格式上有变化,以符合新的婚姻登记条例要求,并适应婚姻登记工作信息化管理的需要。 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司长张明亮介绍,按规定,各地办理婚姻登记只收取工本费,每对9元。因成本不高,导致传统的婚姻登记证书制作质量较低,既不利于当事人保存收藏,也不利于外出携带。因证件纸张强度不够,微机无法操作,往往要靠工作人员手工填写,缺乏法律证书的严肃性。同时,按照国际惯例,法律证书不适宜展示强烈的感情色彩,因此传统的大红、大绿颜色的结婚、离婚证,将在颜色和格式上发生变化。目前,婚姻登记证书的样式、格式正在研究中。新华时评新条例下要求“婚姻自律” 这两天,在互联网上网民们都对新条例大声欢呼,但也出现了诸如“想结几次就几次,反正没人知道”、“没事就去结个婚吧”等一些偏激的言语。 “政策的宽松、社会的宽容,并不代表着个人自由可以无限度膨胀。在新规则下,对于婚姻,每个公民都要加强个人的‘婚姻自律’。”中央党校研究室赵杰博士强调。 “新条例的许多宽松,实际上是把婚姻这本来就该公民自我负责的民事权,交还给了公民。作为一个已经具有现代法制和道德意识的公民,应该懂得如何珍惜这些权利,而不该像一个暴发户一样去挥霍、滥用。”赵杰说。 在当今社会,人们一方面对婚姻依旧怀有永远的憧憬和期待,另一方面却由于诸多的原因在准备收割婚姻时失去了一些谨慎、珍惜和真诚。人们对新条例过于宽松所产生的疑虑,多少是基于这个背景。 “虽然条例最大程度上给予了公民在婚姻登记这一环节上的充分自由,结婚、离婚完全自己掌握,但这并不意味着一些不道德的婚姻可以任意妄为,这次条例中增加的无效婚姻条款已经注释了这一点。”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王震宇说。 “婚姻登记条例的背后是一个婚姻法。一时的欺骗也许可以从宽松的登记条例中获益,但却迟早会受到婚姻法中一些详细法则的处罚。”赵杰说。据新华社民政部详解新婚姻登记条例 19日,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司长张明亮就《婚姻登记条例》的修订原因、修订的主要内容以及下一步的工作向媒体做了详解。记者也就读者关心的问题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孙若军。 为何要修订婚姻登记条例张明亮说,新条例去掉了《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中的“管理”二字,并在程序上做了很多简化,充分体现了政府转变职能,弱化对结婚、离婚这类民事行为的行政管理色彩,强化了服务意识。同时,增加了补办结婚登记、无效婚姻和可撤消婚姻等内容,是为与新婚姻法相配套。另外,还取消了一些不合时宜的规定。 为何取消了单位介绍信,是否会增加重婚的可能?“随着我国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和人口流动的加强,单位介绍信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当事人的婚姻自由。”张明亮指出,取消介绍信已有了一些前提,包括新婚姻法中关于无效婚姻、可撤消婚姻制度的确立以及刑法关于重婚罪的规定,已对婚姻状况由当事人本人负责形成了制度上的保障,而婚姻登记工作的网络化建设也将为改革提供技术上的支撑。孙若军副教授:如果有人想故意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单位或街道都是难以调查的,因此这些手续根本起不到当初所设想的作用。另外,以前出现的重婚罪大多为法律婚姻和事实婚姻并存,即某人经法律途径登记婚姻关系后,与他人在没办理结婚手续的情况下形成事实婚姻。 为何取消婚检,是否会造成大量不适合结婚的病人结婚?据张司长介绍,婚检曾是结婚登记的必要条件,但由于婚姻法规定的“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一直未能明确,这就带来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婚检机构出具的检查结果无法认定当事人是否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是否可以办理登记。二是由于检查没有针对性,这就造成婚检中存在检查项目多、收费高等问题,群众反应强烈。因此,目前不能把持有婚检证明作为结婚登记的必要条件。孙若军副教授:原先的婚前体检只是做一些常规检查,比如结婚人是否患有传染病,但是一些隐性的不适合结婚的疾病是无法查出的,比如病情较轻的精神病或者遗传基因病。所以我个人认为以前的婚检大多只是走个形式而已。 简化登记手续,是否会造成人们对婚姻的不重视?孙若军副教授:我认为新条例简化的只是没有必要的烦琐手续,如婚前体检和由单位或街道开证明信,真正必需的手续还是没有改变的。至于这是否会造成人们对婚姻的不重视,我认为有必要和国外的结婚程序相对比。国外的新人在结婚过程中必须要向政府宣誓,这会在气氛上给人一种十分庄重和严肃的感觉。我国则缺少这个环节,因为我们的结婚程序主要以登记为主,缺乏相应的仪式。但话说回来,即使我国也开设了这个仪式,是否就能让人们感觉到庄重和神圣的感觉呢?这恐怕是一个道德问题,而不是条例所能规定的。 同性恋能不能登记张明亮明确说,不能进行登记。因为新条例规定,登记是一男一女双方,而不是男男两方或女女两方。(本版除署名外均为信报记者/那媛李佳)(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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