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外汇管理再放宽部分收入可全额保留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08:28 每日新报 | ||
据新华社电国家外汇管理局再度放宽境内部分特殊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政策,国际承包工程等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可由企业全额保留。 据外汇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从今年9月1日起,部分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纳入有特殊来源和指定用途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进行管理,其账户限额的核定标准由目前按照上年度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20%核定提高到按照其外汇收入的100%核定,即允许其外汇收入全额保留在外 可全额保留外汇收入的经常项目包括:国际承包工程、国际劳务、国际海运及船务运输代理和货物运输代理、国际招标以及从境外收入外汇后需向其他境内机构或个人划转的暂收暂付项下的经常项目。(张建平)
绝对大奖!订非常笑话短信,送数码摄像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