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学子培训政府买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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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08:46 扬子晚报 | ||
就业困难的江苏大学生将先接受职业培训再就业。记者昨日从江苏省教育厅了解到,今年江苏将实施高职院校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从现在起至11月中旬,江苏省有关部门将集中组织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开展三个月或三个月以上的职业技能强化培训、创业培训。 据了解,有关部门将按劳动力市场用工需求预测,结合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需要 实施工程中,硬化承担职业资格培训任务的单位原则上应提供不低于培训量50%的定向就业岗位需求的工作要求,突出培训的针对性,确保质量,让毕业生以自己的职业技能优势竞争就业和选择就业岗位。高职院校布局比较集中且就业任务重的南京、徐州、连云港、苏州四市为省确定的实施工程的重点地区;高职院校毕业生中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本人家庭生活比较困难、特别是农村生源加上所学专业偏重应用文科的毕业生为省确定的工程实施重点对象。有关部门在全省确定50个与劳动力市场结合度高、实习训练条件和水平有保障的(其中包括10所高职院校、20所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10个省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0个就业训练中心)高职院校、高级技工学校等职业培训机构作为高职院校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基地。学生毕业前强化培训所需费用根据省物价部门收费标准核定,主要由教育部门和高职院校共同承担,并核拨至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职业技能鉴定费用由劳动保障部门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减免50%,减免部分可向同级财政申请补贴。 毕业后半年内仍未就业的毕业生,可持高职院校出示的证明,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纳入失业人员统筹管理。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继续提供免费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为参加职业培训工程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者提供进一步培训的机会和技能鉴定服务。(记者 王琦实习生 周新国)(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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