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女工5年不准怀孕律师指出,企业这种要求在法律上无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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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09:07 南方都市报 | ||
据新华社哈尔滨8月19日电 在日前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人才市场的几次招聘会上,某些单位招聘女工时竟提出5到10年内不得怀孕,不少女性求职者对此感到困惑和气愤。 在哈尔滨人才市场一次招聘会上,省某建筑公司招聘一名财会,公司人事负责人在面试时向应聘者提出,5年内不得怀孕,否则将不予录用。公司负责人为了防止口说无凭,还提出以书面的形式签订一份协议。当时一位长春来的应聘者白女士因为求职心切答应了这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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