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有人发拆迁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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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09:34 长沙晚报 | ||
编辑同志: 我是岳麓区靳江村庙湾塘组的村民。今年初,因为防洪工程建设的需要,我们这些住在河堤边的村民面临拆迁。根据拆迁政策,征购拆迁的房屋一律按质论价补偿。为了获取更多的补偿金,一些村民闻听消息后,马上开始对房屋进行突击装修,把老旧房屋装修一新,并且在房前屋后加砌围墙、花坛、不锈钢护栏一类的设置,如此以来,就可获取成倍的拆迁 这些装修好的房屋,经拆迁核价人员查验确认后,便被迅速拆除。但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上次拆迁刚过去不久,现在村上又决定将我们20多户拆迁户的安置房建设在当初的拆迁区域。这里紧邻河堤和潇湘大道往坪塘的公路,随时有再次拆迁的可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一些正义的村民议论纷纷。我特致书贵报,呼吁制止赚取补偿金和重复建设的行为。当地村民 附记: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靳江村有关同志说:当初拆迁是因为防洪工程建设的需要,是否有村民借装修牟利,“不好说”。而目前在拆迁区域重新统一建房,是因为要安置拆迁户。他说,相关建设已办理报建手续,并得到上级批准。 而岳麓区规划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地建房并未办报建手续。岳麓街道办事处国土所负责人对此的解释是:报建手续目前正在办理中。之所以在原来的拆迁区域建房,是因为靳江村的城建地没有确定和落实,他们只好自己进行零星建设。 有关专家认为,拆迁前突击装修牟利和重复建设行为的存在,有深层次的原因。对于重复建设,有关部门应当通过合理规划予以规避,而对于利用拆迁装修牟利的行为,国家并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约束。就靳江村的情况而言,如果村民的房屋是合法建筑,拆迁部门只能按拆迁验收时的实际情况进行补偿。即使明知某些村民是突击装修,也只能认账。如果靳江村目前在建的房屋没有通过报建手续,属违法建筑,下次拆迁时便没有分文补偿。到时,谁来为村民买单? 据了解,目前类似情况在一些地方普遍存在,既加大了拆迁工作的难度,又造成了巨大的浪费,希望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本报记者 张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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