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话题:出言相助亦是见义勇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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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09:46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据近日《中国青年报》消息:见两个男子正在殴打他人,南京市民王某说了句劝阻的公道话,竟招来杀身之祸———遭到一顿猛拳后不治而亡。经过慎重探讨,当地政府部门最终授予其“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 出言相助也算见义勇为,乍一看确实很新鲜。不过稍一琢磨,便觉得顺理成章。我们知道,“义”乃社会正气、正义;至于“为”,也就是用行动来援助正义。这里的“为”, 也许有人认为,如果出言相助也算见义勇为,可能会降低见义勇为的含金量。而在我看来,这样的主张则有可能将见义勇为拔到高不可攀的地步。当前,个别地方社会治安还有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我们的社会迫切需要更多的见义勇为者。社会褒奖制度理应指向这个目标,以帮助形成一种弘扬社会正气的强大氛围。如果不切实际,硬要把见义勇为的“为”理解为“与行凶作恶者拼个你死我活”,恐怕会让一般人觉得见义勇为太崇高、太神圣,让人心有余而力不足,进而影响人们见义勇为的积极性。毫无疑问,这对社会正义的维护与张扬是不利的。 我们常常读到这样的新闻,歹徒向他人施暴作恶,气焰嚣张至极,而围观者多采取明哲保身的态度,忍气吞声,敢怒不敢言。在此,不要说出手搏斗,就是出言相助,也显得弥足珍贵。我们也经常看到这样的事实,同样面对犯罪分子的淫威暴行,如果有人带头“路见不平一声吼”,往往会迅即在周围形成一股群起的态势,令歹徒闻风丧胆———有谁能说这“一声吼”不是见义勇为呢? 当然,以出言相助的方式见义勇为者,大多不是冲着奖励去的。但作为一种社会褒奖制度,应该基于激励先进的原则。毕竟,出言相助有时也要付出代价,甚至要付出生命,我们怎能让他们感到孤立无援呢? (来源:肖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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