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网上遭诽谤 徐某赔偿受害方6000元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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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10:06 新华网 | ||
为女友打抱不平,徐某竟向女友所在公司的员工发送大量电子邮件,诽谤和侮辱该公司总经理黄先生,并以黄的名义虚构公司决定事项。近日,黄浦区法院对该起人身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徐某停止侵害,在公司网页上致歉;赔偿黄先生名誉权、姓名权损失费4000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去年12月25日,上海某物流公司出口部员工钱某因在上班时间吃水果,被公司领导提 徐向女友问到公司总经理及公司出口部经理张某(总经理之妻)的姓名后,于今年1月2日深夜,利用家中电脑按公司的电子邮件地址发出“致公司员工的信”。该信发至公司出口部26位员工的电子信箱,信中有大量诽谤和侮辱的语句。几天后,徐某又使用公司另两个电邮地址,分别发出两封“紧急通知”,虚构出口部经理张某被“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一次”等事实。由于该公司大部分员工皆收到以上信件,公司秩序一度受影响。 法院查明事实后认为,徐某的侵权事实清楚,已对公司总经理黄先生的声誉和能力产生恶劣影响,构成对其名誉权和姓名权的侵害和精神损害,且情节严重,应承担侵权责任。因原告对钱某参与共同侵权一节无证据加以证实,法院未加认定。(通讯员顾建国)(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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