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证件可邮政速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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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10:16 南方日报 | ||
省公安厅省邮政局签订合作协议 出入境证件可邮政速递 本报讯(记者/陈明光 通讯员/夏晓露陈寒昊)昨天下午,省公安厅、省邮政局正式签订了出入境证件邮政特快专递服务合作协议。此举标志着全省所有地市、所有出入境证 此次推出的出入境证件速递到申请人的便民新举措包括:一是扩大速递到申请人证件的范围。各地上送省公安厅制作的因私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均可选择邮政速递服务。二是大幅降低邮政速递资费标准。由省公安厅直接投递的,取消分区域定价,将邮递费一律降为到付申请人价格15元人民币/件,如果同一投递地址的一家人或同一单位人申请的,5本之内(含5本),按一件收费。新的资费标准将从9月1日起正式实行。三是受理号与邮件号合一,解决了申请人用受理号和邮件号分别查询、结果不一致的局面,群众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上网查询证件投递信息,查询更方便。四是投递更快,服务质量更好。邮政部门对出入境证件优先投递,广州市内证件将一天投递到户,省内大部分地区将在2天内投递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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